三部门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
来源:上海朗通资讯网
时间:2026-07-17 23:57:28
财政部、部门税务总局、调整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汽车正式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源汽优惠将取消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车船税政策,同时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政策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部门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的调整政策。
政策背景回顾
车船税属于财产税范畴,汽车针对车辆、源汽优惠船舶的车车船税所有人或管理人按年征收。自2012年起,政策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部门我国对符合标准的调整节能汽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船税,对符合标准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则实行免征政策。
调整影响
根据此次政策调整,自2027年1月1日起,无论是纳税人此前已持有还是新购置的以下车型,均需按规定全额缴纳车船税:
* 节能汽车
* 纯电动商用车
* 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 燃料电池商用车
编辑: 祝闻豪
责编: 姚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