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万元彩礼女方到手仅12万元,婚后两口子一算不对,近20万元被婚介所服务人员截留;法院判了
当下,元务人单身青年寻爱心切,彩礼却有人借相亲之名行“两头骗”之实。女方近日,到手陕西西咸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婚介服务不当得利纠纷案,仅万近万以司法裁判警示行业乱象。元婚元被员截院判
2024年3月,后两婚介父亲李志斌为子李辉婚事焦急,口算遂委托甲婚介所牵线。不对同年5月8日,所服李辉与甲所签订协议并支付诚意金2万元,留法约定领证前付清余款。元务人因甲所资源有限,彩礼遂与外地乙婚介所合作,女方安排李辉异地相亲。到手经乙所介绍,李辉与陈菲相识并签订《婚前介绍协议书》。
然而,中介人员在撮合过程中玩起“信息差”套路:对男方谎称女方索要32.3万元彩礼,一分不少;对女方却称男方仅给12.8万元,多给一分没有。
5月9日,李志斌父子将32.3万元彩礼分批转给乙婚介所员工及老板。次日,乙所仅向陈菲转账12.8万元,其余19.5万元被二被告以“婚介服务费”名义截留。
婚后,小两口核对账目时发现近20万元差额不翼而飞。原告李志斌、李辉遂将乙婚介所员工及老板诉至西咸新区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19.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1. 合法劳务受保护:当前部分地区依赖婚介介绍婚恋,支付合理劳务费用符合公序良俗。
2. 诚信原则不可违:婚介服务非“暴利生意”,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收取高额、不合理费用。
3. 收费严重失衡:本案中,二被告介绍婚姻时间短、成本低,但收费不透明且金额畸高,远超合理劳务报酬范畴,服务与收费严重不对等。
综合当事人实际情况及经手人员繁多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二被告返还婚介服务费10万元。被告上诉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责任编辑:贾京京 UN9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