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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杀害前女友案开庭:嫌疑人立“深情人设”,检察官驳斥“恋爱是双向奔赴,你却想把她打晕带走”

来源:上海朗通资讯网   作者:热点   时间:2026-07-17 05:48:01

7月13日上午,深情人设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内,入室人立张某某涉嫌入室故意杀害前女友万某某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杀害张某某与被害人万某某曾为情侣关系,前女双方于2025年4月分手。友案分手后,开庭张某某多次纠缠遭拒,嫌疑向奔想把遂预谋实施侵害。检察

在法庭最后陈述环节,官驳张某某声称“对死者致以最崇高的斥恋慰问”,此言引发旁听席冷笑与不屑。爱双万某某母亲情绪激动,打晕带走怒吼道:“你不要侮辱我的深情人设女儿,你不配!入室人立”

庭审焦点集中在张某某是杀害否具有杀人故意及是否存在自首情节。张某某辩称自己无杀人主观意图,仅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检方则通过多项证据链,详细还原了张某某实施伤害的全过程,有力驳斥了其辩解。

▲万某某母亲开庭前接受媒体采访

检察官驳斥“深情”人设:

“恋爱是两情相悦的双向奔赴与相互成就,核心在于尊重。但你尊重过万某某吗?你想把她打晕装进行李箱带走,你对此毫无尊重,更谈不上爱。”

面对质问,张某某沉默不语,仅在最后请求“看一眼母亲”。因旁听群众情绪激愤,家属难以自持,张某某在庭审结束后被迅速带离法庭。

令人窒息的“占有欲”:从实时监控到因衣争吵

张某某与万某某系高中同学,2024年初确立恋爱关系。彼时张某某在广东读大学,万某某在西安就读,异地恋期间,两人通过微信和电话保持高频联系。

据万某某母亲回忆,张某某强烈的控制欲让女儿深感不适。“非常频繁,每天每时每刻都是这样。”张某某曾坦言这种状态源于他强烈的占有欲。

1. 数字化监控

恋爱期间,张某某利用苹果手机位置共享功能,实时追踪万某某的行踪。当被问及原因时,他称:“我占有欲强,想把生活中的一切都放在重要位置。”

2. 生活细节控制

张某某的控制欲渗透至穿衣自由。他曾因万某某穿着短裙或他认为“暴露”的衣物而激烈争吵。万某某同学薛某回忆:“在别人看来正常的衣服,他不让穿。张某某容易情绪化,把小事放大,相处起来非常累。”

3. 分手始末

2025年4月,在一次争吵后,张某某试探性提出分手,原以为如往常般复合,却意外得到万某某的欣然同意。

分手后,张某某试图挽回,花费4800元购买情感咨询,并制作包含合照与手信的定制相册寄给万某某,均未成功。薛某证实,万某某分手意志坚决。

警方调取的2025年5月4日聊天记录显示,万某某明确回复:“我现在过得很好,以后会幸福……请你不要再打扰我……如果你执意发信息打扰,我只能删掉……我们之间不可能的。”随后,张某某被万某某拉黑。

精心策划的犯罪:跟踪踩点与作案准备

心灰意冷后,张某某投身考研,但自述万某某是“最喜欢的女孩”,试图通过回忆缓解压力。

2025年11月,张某某发现万某某已有新男友。同年11月12日起,他开始跟踪万某某,在其居住地附近踩点。

1. 详细的跟踪记录

警方从张某某手机备忘录中提取到其跟踪记录,精确到分钟:
* 11月13日:“妈8:40出门走路去上班……万7:10出门骑车去地铁站”
* 11月16日:“6:55没开灯,车在充电桩7:48起床,妈8:40出门”
* 11月19日:“6:40到XXX地铁站晚7:01出门骑车”

2. 偷拍与观察

张某某手机相册中存有偷拍万某某家窗户、阳台及电动车停放位置的照片。拍摄卧室窗户旨在通过窗帘状态判断万某某是否起床。

3. 作案工具准备

11月22日凌晨1时许,张某某驾车返回西安鄠邑区某村民房。监控显示,他取走一个32寸白色行李箱及一根红棕色、带有铁钉的木棍。检方指出,挑选木棍具有选择性,并非随手拿取。

当天上午,张某某携带工具前往万某某小区蹲守,因发现万某某与母亲一同外出而未能得逞。

暴力升级:从敲门到窒息致死

11月23日早上8时许,张某某驾驶父亲车辆,携带行李箱、木棍、望远镜再次来到小区。他将行李箱藏于四楼至五楼楼梯拐角,自己在楼道蹲守。

1. 确认目标

万某某母亲出门上班后,张某某用望远镜观察,并在备忘录记录:“8:41妈出门倒垃圾去上班没骑车,家里没开灯,疑似还在睡觉”。

2. 入室行凶

确认万某某独自在家后,张某某敲门并谎称是快递员。万某某开门后,张某某随即用拳头击打其头面部。

万某某求饶称:“我错了,我们复合,我们结婚。”但暴力并未停止,直至万某某失去意识。

3. 企图绑架与二次施暴

张某某试图将万某某装入行李箱带走。万某某苏醒后反抗,紧抓张某某衣服。张某某供述称“出于本能想让她快点窒息”,随即拳击其左胸部位,供述中称“心想人的心脏在左侧”。

警方在其手机中发现搜索记录:“如何将人打晕”。

4. 致命一击

施暴过程中,张某某抄起带钉木棍猛砸万某某。木棍断裂,但施暴未止,他供述“想让她窒息”。

法医鉴定结果:
* 万某某系被外力作用于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 颈部正中11cm×6cm范围可见多处挫伤,双侧喉骨骨折。
* 头面部数处挫裂创,创缘不整齐,系带钉木棍所致。

毁灭证据与逃逸:清醒的犯罪者

10时55分左右,万某某表姐周某某受委托前来查看。张某某开门谎称万某某不在家,将其骗离。

周某某下楼后认出张某某并上前阻拦,拽落其双肩包。张某某弃包后驾车逃跑,途中将万某某手机从车窗扔入沣河,并两次与其他车辆发生车祸。

当日20时15分许,警方在鄠邑区某处废弃民房将其抓获。

检方驳斥“慌乱失手”论:这是精心策划的谋杀

庭审中,张某某始终辩称这只是“幼稚的计划”,目的是将万某某装进行李箱带回老家质问分手原因,无杀人故意,一切源于“太爱”。

检方指出,张某某的供述是在构建“深情”人设,但证据链彻底拆穿了这一谎言:

  1. 工具与预谋:若只想“谈谈”,为何准备带钉木棍和32寸行李箱?为何提前12天跟踪踩点、记录母女作息、准备望远镜?从11月12日跟踪至11月22日凌晨取工具,绝非临时起意,而是精心策划
  2. 明知故犯:针对“不知木棍有钉”的辩解,检方出示物证,铁钉显而易见。
  3. 主观恶意:针对“只想打晕”的说法,检方出示手机搜索记录“如何将人打晕”。
  4. 清醒犯罪:针对“慌乱失手”的辩解,检方指出关键矛盾:张某某作案后清理血迹、拖地、欺骗表姐、试图转移尸体、更换血裤、拿走手机、驾车逃逸并丢弃证据。这一系列行为证明其头脑清醒,有意识地在毁灭证据、逃避侦查

检方最后陈述:

“你没有把万某某当人看,也暴露出你对法律没有基本的尊重与敬畏。你毁灭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命,也毁灭了自己的人生。”

检方发言完毕后,现场响起掌声。

庭审尾声:择期宣判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张某某试图宣读准备好的稿件,被审判长打断,要求庭后上交。

随着法槌落下,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张某某被押出法庭时,一名万某某生前同学试图追打,被法警迅速制服。该同学平复心情后,跟随其他同学来到法庭外,蹲守在哭泣的万母身旁,无言陪伴。

责任编辑:曾琳 UN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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