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欠债 父母是否必然代偿?
“孩子未成年,未成欠的年人钱就该父母还。”这一观念长期深入人心,欠债许多人误以为监护人必须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否必所有民事行为兜底,债务清偿更是然代毫无例外。
然而,未成司法实践并非如此绝对。年人近日,欠债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昭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父母否必依法判决未满18周岁的然代借款人独立承担还款责任,其父母无需承担债务清偿责任。未成
2025年9月,年人原告蒋某通过花呗套现方式,欠债向17岁的父母否必胡某出借资金共计3万元。借款发生后,然代胡某仅归还1万元,剩余2万元迟迟未还。
为维护权益,蒋某将胡某及其父母一并诉至昭平法院,要求三人共同偿还欠款。庭审中,胡某父母辩称:对借款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胡某借款时已辍学务工,独立生活,债务应由其个人承担。
“本案审理核心涉及两大法律要点:主体责任的认定与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昭平法院黄姚法庭庭长黄薇薇指出。
关键点一:16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昭平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借贷发生时,被告胡某已年满16周岁。经查,胡某高中辍学后长期稳定务工、独自居住,完全依靠自身劳动收入维持生活。
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案中,胡某虽未满18周岁,但已脱离监护人监护,有工作且独立生活,符合法律规定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情形,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因此,案涉债务属于胡某个人债务,应由其自行清偿,其父母无需承担代偿责任。
关键点二:花呗套现转贷,借贷行为无效
原告蒋某出借款项的资金来源并非自有资金,而是通过花呗套现方式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他人。该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无效民事行为的处理规则,合同无效后无需参照借贷约定计息或追责,但借款人因该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因此,法院依法判令胡某返还实际取得的2万元款项。
法官释法:打破“父母必代偿”固有认知
“本案裁判结果打破了‘未成年人欠债,父母必然代偿’的大众固有认知。”黄薇薇介绍,我国法律并非无条件为未成年人债务提供监护兜底。年满16周岁、依靠自身劳动独立生活的未成年人,法律将其拟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亦需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处置个人债权债务,监护人无需代为承担责任。
双重法治警示
黄薇薇表示,本案带来双重法治警示:
- 对出借人而言:套取花呗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属于违法行为,不仅民间借贷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全面保障,自身还可能面临相应法律风险,切勿为牟取私利违规转贷。
- 对青少年而言:尤其是适龄务工者,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消费观念,坚持理性消费、谨慎借贷、诚信履约,清晰认知自身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切勿心存侥幸随意借贷、消极避债,要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主动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
□ 本报记者 吴良艺
□ 本报通讯员 陈婉霞 邱宏源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胡寒笑】






